商品退換貨
退/換貨政策- 台灣地區消費者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的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貨到日起7天鑑賞期的權益,欲退購者請於期間內提出申請,逾期恕不受理。
- 退貨政策:退回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(保持商品、附件、包裝、廠商紙箱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之完整性),任何使用過或零件遺失,恕不接受退貨。
- 如購買商品是3C週邊、耗材、個人衛生用品等一經拆封即無法回復原狀的商品,「新品拆封時錄影,為瑕疵」,否則一經拆封恕無法辦理退貨。
- 換貨政策:若收到貨後,包裝上發現與下單顏色不相符,切勿拆開包裝,請直接寄回,我們將在收到貨後7-14日進行換貨處理。
- 申請退貨翌日起算15日,因無法聯繫、商品未寄回無法完成退貨作業,將自動取消退貨申請,且不可再次申請。
- 若商品因消費者個人不當拆卸使用而造成故障、損毀、擦傷、刮傷、
髒污或包裝破損不完整,以致無法再銷售者,請恕無法接受換貨。 - 任何退/換貨流程,請先第一時間通知、聯絡客服,確認事宜後,將由客服進行協助。